典当行与银行有何区别
典当行和银行都属于融资、dai款机构,都是以获得利息的经营为目的。那么二者之间有何区别呢?洛阳金德信典当为你介绍如下:
1.二者之间的经营范围不同
典当行除了有放款业务外,还经营着绝当物品的销售、鉴定评估和咨询服务,然而银行则是另外经营存款服务、汇兑业务、代理业务等等。
2.二者之间的经营规模与组织形式不同
银行是属于国有独资和股份制的大企业,不管对于经营的规模或者注册资本来说都要比典当大很多。然而典当行原本就是属资本较小的公司,而且规模有限,组织形式单一。
丹麦的典当业
丹麦的典当业可追溯至1753年,当时的执政者给予当地的王室海上jun队医院(Royal Naval Hospital)一个高利dai款抵押的经营权,当地的典当业就是这样开始的。当时法律把典当期定为三个月,期满后可以赎回或续期。1867年典当的法规被修改并扩展至今。现在所有丹麦的当铺必须向所属的自治市纳牌照,并每年缴付少量牌照费方可继续经营。
在当地的法律上,当押的利息计算是根据借款的多少而定利率,范围只从6至12%作取舍,且借款不能低于7丹麦克朗。而抵押品的当期过后,如未被赎回或续期,当铺更须尽快拍该等抵押品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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