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规则
五、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六、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七、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dai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房地产抵押
1:房地产类型:各类可以上市流通的产权房、土地使用权;
2:所需手续:房屋产证、土地证、房主身份的证件、婚姻状况证明;
3:确定典当期限和金额、典当息费率(按国家规定及双方协商执行);
4:签定抵押合同、典当公证、办理抵押登记;
5:典当行放款;
6:借款到期归还款并解除典当手续或申请办理续当手续(借款展期)。
姓名: | 张先生 ( 销售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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