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典当行既接受动产质押也接受权利质押,充分满足个人以物换钱的融资需求;而银行通常只接受权利质押,无法满足个人以物换钱的融资需求。
其三,在时间上,典当行发放dai款程序简单,方便快捷,适用应急型或救急性的融资要求;而银行发放dai款程序复杂,不适用应急型或救急性的融资需求。
其四,在空间上,典当行发放dai款的地域性限制不强,当户凭有效证件可以异地融资;而银行发放dai款有较强的地域性限制,客户异地融资障碍较多,往往难以实现。
经营规则
五、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六、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七、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dai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姓名: | 张先生 ( 销售经理 ) |
手机: | 13938870988 |
业务 QQ: | 1421719802 |
公司地址: | 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21-2 |
电话: | 0379-63921778 |
传真: | 0379-63921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