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至明初的典当特点
典当自南北朝产生以后,曾一度局限于寺院经济。然而从唐朝起,典当行按东主的身份地位和资金来源划分,开始出现多种类型,即除了僧办以外,还有民办和官办性质的典当行。其中民办即地主商人涉足,而官办又有官僚自营和政府投资两种,从而打破了寺院质库的单一典当模式和典当一统天下。
唐朝国力强盛,工商业发展加快,货币需求迅速扩大,这些都为民营典当业的倔起创造了有利条件。唐代民营典当行的特点之一是当本极低、当期极短,此类一般由地主或商人经营。
与民营典当行资本短少的经营者相比,皇亲国戚、高官显宦就不大相同了。例如,曾横行唐天下数十年的太平公主,依仗其父唐高宗、其母武则天之威,不但横征暴敛,'田园遍于近甸膏服';而且热衷经商之利,'市易造作器物,吴、蜀、岭南俱造,相属于路'、'货殖流于江剑。'以此富可敌国之雄厚资本,她又在家中开设质库,其规模、实力可以想见。这是官僚资本早向金融业转移的典型例子。
唐朝政府也涉猎典当,即所谓公私质库并举,此风亦波及五代十国。
宋朝也有官办典当行。北宋时,政府所设质库称'抵当免所',后又改称抵当库、抵库。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还曾下诏,要求官办典当行多设集镇,因为这些地方'井邑翕集',属于'商贩要会处',客源充足,生意兴隆。
不过,宋朝典当行突出的特点是典当物品的变化和僧办,典当行的复兴。
典当行,也许很多人会感到陌生,但是说起古时的当铺那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乘人之危,高利盘剥”是大多数人对古时当铺的基本认识,尽管现在典当行在经营的形式上、内容上都与古时的当铺有质的不同,可是还是有不少人仍对典当这个行业存在心里上的障碍。
根据有效数据调查,有48%的人士因为银行的信用贷门槛高,向其融资有很大的困难,而且手续繁杂,所以才转向方便快捷的典当行;16%的人士因为自己的存款未到期,采取典当融资既可以解决燃眉之急,又可以避免存款的利息损失;16%的人是认为由于抵押物品的范围广;12%的人是认为手续费用比较低,是一种比较合算的融资方式;也有8%的人士因为典当灵活方便,相对银行的抵押贷而言,起到了补充和拾遗补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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