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典当在其他方面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所以在任何的时候要很好的对于玉器有很深入的了解,并且对于当铺也要有很深入的了解之后才不会对其他的方面不理解。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玉器典当必定会产生一定的利息,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来换取,那么就是产生一定的费用,如果典当的期限没有1个月的,那么就会按照1个月来收取利息的。
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姓名: | 张先生 ( 销售经理 ) |
手机: | 13938870988 |
业务 QQ: | 1421719802 |
公司地址: | 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21-2 |
电话: | 0379-63921778 |
传真: | 0379-63921779 |